我們到學校,不只是學習,也要學會與人、學會做人做事的道理。
學校的學習包含兩個層面:一是課本上的知識與技能,二是與人互動、合作、解決問題的生活能力,後者同樣重要。
學校裡有許多人需要彼此與,就像把社會縮小,所以說學校是一個小。
社會是由許多人組成、彼此互相依賴的群體;學校裡有師長、同學、職員等不同身分的人共同生活,運作方式與社會很相似,因此被稱為「小社會」。
在學校學會與人相處的經驗,將來能幫助我們更順利地適應真正的生活。
學校是練習群體生活的場所,把在學校養成的合作、守規矩、負責任等習慣帶到社會,就能成為一個受歡迎、能與人共事的人。
學校裡負責綜理校務、領導全校的人是;負責教學、指導學生學習的是。
校長是學校的領導者,負責整體校務的規劃與管理;老師則直接負責課程教學與學生的學習、生活輔導。
學校裡處理註冊、成績、總務、出納等事務,協助校園日常運作的,是。
行政(辦公室)人員雖然不一定直接上課,卻負責許多幕後事務,例如註冊、文書、設備、經費等,讓學校能順利運作。
由學生家長組成、協助學校事務並關心孩子學習的組織是;由熱心人士義務幫忙交通導護、圖書館等工作的是。
家長會與志工隊都不是學校的正式編制人員,而是協助校務、為師生服務的組織,讓校園運作更完善。
校長、老師、辦公室(行政)人員是學校的「人員」;家長會、志工隊則是協助校園運作的「組織」,兩者要分清楚。
校規與班級公約的共同功能,是維持校園的,讓大家能在良好的環境中學習。
不論是全校適用的校規,或一個班級自訂的公約,目的都是維護安全、維持秩序,使師生能安心學習與生活。
班級公約通常是由訂定,再由大家一起。
班級公約是班上同學一起參與、共同商量出來的規範,因為是自己訂的,大家會更願意主動遵守。
校規是由「學校」訂定、全校共同遵守;班級公約則是由「全班共同討論」訂定。兩者制定者不同,別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