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空格看答案;老師可一次顯示全部;列印為學生作答底線版
康軒(主)南一(補充)翰林(補充)
報紙、電視、廣播到社群網路,我們每天都在接收大量訊息。本課先弄懂媒體與閱聽人是什麼、媒體為什麼被稱為第四權,再看社群網路如何改變公共參與,最後認識媒體可能出現的三種現象,學會用媒體識讀能力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一、媒體與閱聽人:訊息從哪裡來?
康軒隨著科技發展及網際網路的發達,民眾透過報紙、雜誌、電視、廣播和社群網路等,接收來自全球的資訊,這些媒介統稱為「媒體」,而接收資訊的讀者、聽眾與觀眾即為「閱聽人」。其中社群網路存在於網際網路上,讓成員在虛擬的聊天室、論壇上自由創作、分享與交流意見、觀點及經驗,是一種討論平臺。在公共議題的討論過程中,媒體是公共意見匯集的重要平臺,因此被視為是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的「第四權」。閱聽人不只被動接收訊息,也會透過媒體發表公共意見,兩者之間是雙向互動的關係。
📝 重點筆記(點「?」看答案;列印時為作答底線)
報紙、雜誌、電視、廣播和社群網路等傳遞資訊的媒介,統稱為。
接收資訊的讀者、聽眾與觀眾,稱為。
是存在於網際網路上,讓成員在虛擬的聊天室、論壇上,自由創作、分享與交流意見、觀點及經驗的討論平臺。
在公共議題的討論過程中,媒體是匯集的重要平臺。
媒體被視為是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的「
」。
解析:會考常考:第四權指的是媒體,因為它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監督政府。
閱聽人與媒體之間並非單向傳遞,而是的關係。
本課核心名詞(依課本定義)| 名詞 | 課本定義 |
|---|
| 媒體 | 民眾用來接收全球資訊的媒介,包括報紙、雜誌、電視、廣播和社群網路等 |
| 閱聽人 | 接收資訊的讀者、聽眾與觀眾 |
| 社群網路 | 存在於網際網路上,讓成員在虛擬的聊天室、論壇上自由創作、分享與交流意見、觀點及經驗的討論平臺 |
| 第四權 | 媒體是公共意見匯集的重要平臺,被視為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的力量 |
| 媒體識讀 | 認識和解讀媒體的能力 |
南一補充南一多列了媒體的四項功能:提供訊息、教育文化、監督政府及休閒娛樂。並整理閱聽人表達意見管道的演變:早期是向報章雜誌投稿(受限於寫作能力與版面,能表達意見的人數有限);接著是接受電視、廣播的街頭採訪或打電話到談話節目(民意日趨多元,但討論議題多由媒體決定);現在則是在社群網路發表意見與留言。南一也補社群網路的兩個特性——無區域限制與雙向傳遞訊息。
翰林補充翰林把相關內容放在「資訊科技的應用」裡:電腦、智慧型手機與穿戴式電子裝置普及使溝通更即時,各種搜尋引擎與社群網站的設立,大幅提升人類對訊息的掌握能力;使用者可以編輯文字和影音上傳網路與他人交流分享,打破國與國的界線。
🏛️二、媒體在民意形成過程中扮演的角色
康軒媒體在公共議題的討論過程中,會扮演三種公共角色。康軒以「食品安全」為例說明:第一是報導事實提供訊息——媒體揭露黑心產品事件發展的經過、政府處理的進度,以及哪些廠商使用到相關的產品;第二是設定議題引導關注——媒體透過版面大小、報導次數多寡來設定特定新聞的報導強度,引領民眾關注的方向與重點;第三是促成討論形成民意——媒體提供各種管道和平臺,讓不同立場的輿論可以相互進行討論,凝聚社會共識。三種角色是連續的:先讓民眾知道有這件事,再讓民眾覺得這件事重要,最後才在討論中形成民意。
📝 重點筆記(點「?」看答案;列印時為作答底線)
媒體揭露黑心產品事件的經過與政府處理進度,屬於「」的角色。
媒體透過版面大小、報導次數多寡來設定特定新聞的報導強度,引領民眾關注方向與重點,屬於「
」的角色。
解析:關鍵字是「版面大小」與「報導次數」——看到這兩個字就是議題設定。
媒體提供各種管道和平臺,讓不同立場的輿論相互討論、凝聚社會共識,屬於「」的角色。
康軒課本說明媒體的公共角色時,舉的例子是「」事件。
媒體讓不同立場的輿論相互討論,目的是凝聚。
媒體在民意形成過程中的三種公共角色(康軒以食品安全為例)| 公共角色 | 課本說明 |
|---|
| 報導事實提供訊息 | 媒體揭露黑心產品事件發展的經過、政府處理的進度,以及哪些廠商使用到相關的產品 |
| 設定議題引導關注 | 媒體透過版面大小、報導次數多寡來設定特定新聞的報導強度,引領民眾關注方向與重點 |
| 促成討論形成民意 | 媒體提供各種管道和平臺,讓不同立場的輿論可以相互進行討論,凝聚社會共識 |
南一補充南一講的是同樣三種角色,但改用「再生能源議題」為例(康軒用食品安全):報導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的訊息並提出評論;以專題報導、新聞輪播等方式持續討論相同議題來引導關注;再提供溝通平臺,讓民眾網路投票、在留言區發表意見以凝聚共識。南一還補了反面提醒:媒體也可能藉由節目或報導內容引導輿論,把公共意見形塑成特定群體所期望的內容,反而有礙於公共意見的討論。
翰林補充說明:翰林未設獨立的媒體識讀課,相關內容併入第三篇第1章「科技發展」那一課,份量很少,因此沒有與本節「三種公共角色」對應的敘述。翰林在該章的學習圖解中,只以交叉指引「閱聽人應如何培養媒體識讀的能力?」把媒體識讀連回國一下的課程,本冊不再另設專節。
🤝三、社群網路對公共參與的影響
康軒社群網路的興起,改變了人民公共參與的方式,使人們參與社會的機會變得容易且多樣化,具體有三項影響。第一是公民記者(自媒體)崛起:閱聽人可從被動的訊息接受者,成為主動的資訊提供者,主動製播節目去報導電視、報紙等媒體忽略的主題或內容,引起社會大眾重視。第二是公共政策參與平臺建置:民眾透過平臺線上討論與參與,表達對公共議題的看法,作為政策參考,媒體與社群網路因此成為人民與政府間互動的橋梁。第三是網路號召與串聯社會運動:從過去須親自出席團體或集會遊行,到現今可以透過社群網路串聯,打破時空的限制,所有想為議題發聲的人都能參與其中。課本舉的例子包括瑞典女孩桑柏格發起抗議氣候變遷的「週五拚未來」罷課活動,透過媒體與網路吸引全球數萬名學生響應,臺灣學生也透過社群網路串聯號召。
📝 重點筆記(點「?」看答案;列印時為作答底線)
社群網路的興起,改變了人民的方式,使參與社會的機會變得容易且多樣化。
閱聽人從被動的訊息接受者變成主動的資訊提供者,主動製播節目報導其他媒體忽略的主題,這是的崛起。
公民記者又稱為。
民眾透過平臺線上討論與參與、表達對公共議題的看法作為政策參考,屬於的建置。
媒體與社群網路成為人民與間互動的橋梁。
過去參與社會運動須親自出席團體或集會遊行,現今可透過社群網路串聯,。
瑞典女孩桑柏格發起「週五拚未來」罷課活動,抗議的議題是。
社群網路對公共參與的三項影響| 影響 | 課本說明 | 課本舉例 |
|---|
| 公民記者(自媒體)崛起 | 閱聽人從被動的訊息接受者成為主動的資訊提供者,報導其他媒體忽略的主題或內容 | 公民記者採訪環保團體有關臺江流域的環保問題 |
| 公共政策參與平臺建置 | 民眾透過平臺線上討論與參與,表達對公共議題的看法作為政策參考 | 民眾在網路發起連署(如「廢除博愛座設置」) |
| 網路號召與串聯社會運動 | 透過社群網路串聯,打破時空的限制,想為議題發聲的人都能參與 | 桑柏格發起抗議氣候變遷的「週五拚未來」罷課活動 |
南一補充南一把「政府端」寫得更完整:政府也會透過社群網路宣導政策、了解人民的公共意見,讓施政更符合民意需求(例:警政署透過社群網路宣導道路交通政策的貼文);並運用科技加強資訊公開透明,維護民眾知的權利。南一還點名一個中學生可以直接用的管道——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參與者沒有年齡限制,中學生可以提案或附議(例:恆春鎮居民在該平臺發起「請求內政部空勤總隊設駐恆春機場」提案)。另補一項警告:使用社群網路要避免被企圖透過網路留言製造特定輿論的有心者影響判斷。
翰林補充翰林在「科技發展」一課中舉的是學生的例子:民間團體成立「兒少發聲平臺」,讓青少年暢所欲言,也從中學習與人交流、尊重他人權益;也有高中生推動「菸沒綠洲」計畫,組織環保團體並透過社群媒體宣傳理念、號召高中生淨街,讓更多人關注菸蒂汙染議題。
⚠️四、媒體可能存在哪些現象?
康軒閱聽人必須認識媒體可能存在的三種現象。第一是媒體報導未必反映事實:媒體可能為求快速與獨家報導,而未善盡查證訊息真假之責,形成錯誤報導;或是為了特定目的而製造「假新聞」;以及為了追求廣告收益而做「置入性行銷」,導致報導與事實出現落差。第二是媒體報導有特定立場:媒體本身存在著某些特定立場或商業考量,透過內容選擇與議題的設定,刻意「帶風向」導引輿論發展,導致無法公平的讓不同意見表達出來。第三是媒體內容存在隱藏的歧視:媒體可能會在報導中不自覺的加入自己主觀的想法,進而強化對於性別、族群或階級的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
📝 重點筆記(點「?」看答案;列印時為作答底線)
媒體為求快速與獨家報導而未善盡查證之責,會形成;為了特定目的而製造的不實內容則稱為。
媒體將想要推銷的商品,以聲音、視覺等設計融入到訊息中,不知不覺影響閱聽人的消費行為,稱為。
媒體做置入性行銷的動機,是為了追求。
媒體因本身立場或商業考量,透過內容選擇與議題設定刻意「」導引輿論發展,屬於「媒體報導有特定立場」。
媒體在報導中不自覺加入自己主觀的想法,會強化對性別、族群或階級的、偏見與歧視。
媒體擷取支持罷工民眾的部分發言,讓閱聽人誤以為該民眾反對罷工,這屬於媒體報導有特定。
媒體可能存在的三種現象| 現象 | 成因 | 課本舉例 |
|---|
| 媒體報導未必反映事實 | 為求快速與獨家而未善盡查證之責、為特定目的製造假新聞、為廣告收益做置入性行銷 | 報導稱火車座位設有安全帶,但一般座位皆未設置,報導與事實不符 |
| 媒體報導有特定立場 | 媒體本身有特定立場或商業考量,透過內容選擇與議題設定刻意「帶風向」 | 媒體擷取支持罷工民眾的部分發言,讓閱聽人誤以為該民眾反對罷工 |
| 媒體內容存在隱藏的歧視 | 媒體在報導中不自覺加入主觀想法,強化性別、族群或階級的刻板印象 | 媒體標題過度強調,使閱聽人對伊斯蘭教信仰產生偏見 |
南一補充南一多出一個康軒沒有的名詞——「內容農場」:一種以發布網路文章賺取廣告收益為目的的網站,為了提高點閱率會用聳動而失真的標題吸引民眾,並以抄襲、拼湊改寫的方式大量快速產出品質不穩定或杜撰的內容。依著作權法,媒體為報導事實可在必要範圍內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但內容農場的抄襲拼湊明顯侵害原作者的著作財產權,著作權人可要求刪除文章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網站與撰寫人也可能面臨刑事責任;盜用明星照片謊稱代言則侵害肖像權,未經授權使用攝影師的照片則同時侵害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
翰林補充翰林從「資訊科技的隱憂」切入:在網路上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資訊的生產者或提供者,接受訊息時若未能進一步查證,就容易受假訊息誤導,並把錯誤訊息再散布出去。翰林另補一項康軒沒談的風險——網路科技可能侵犯個人權益:購物行為、醫療紀錄與企業、政府資料都高度依賴網路,若未強化資訊安全防護,可能導致個人資料外洩,對民眾的隱私與財產構成威脅。
🔍五、閱聽人如何培養媒體識讀能力?
康軒媒體識讀就是認識和解讀媒體的能力。閱聽人要具備解讀媒體的能力,可分三個步驟。首先是培養辨識訊息是事實還是意見的能力:客觀可驗證的內容是事實,加入個人主觀判斷的內容則是意見。課本以新聞為例,「一名越南籍移工遭警方開九槍致死」是客觀可驗證的事實;「警方執法過當」已加入個人主觀判斷,屬於意見。其次是培養主動思辨與查證的能力:若懷疑媒體提供的訊息出現事實錯誤或意見偏頗,可以查閱民間團體提供的「事實查核」報告,或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舉不實報導。最後,若媒體報導有誤或有失公允,我們可要求其更正,或者自己產製優良內容再透過媒體與他人分享,這就是「媒體接近使用權」的能力,包含更正權與使用權。課本並提供媒體識讀五字訣:疑、想、查、問、戳,以及動手查核的三步驟——判斷訊息類型、檢視消息來源、比對各家新聞媒體。閱聽人這樣監督媒體,屬於公民監督。
📝 重點筆記(點「?」看答案;列印時為作答底線)
是指認識和解讀媒體的能力。
解讀媒體的第一步,是培養辨識訊息是還是意見的能力。
客觀可驗證的內容屬於事實;加入個人
的內容則屬於意見。
解析:「警方執法過當」是意見,「遭警方開九槍致死」是事實——判準在能不能查證。
懷疑媒體訊息出現事實錯誤或意見偏頗時,可以查閱民間團體提供的「」報告。
對於不實報導,可以向
(NCC)檢舉。
解析:公民科常考的機關名稱,簡稱 NCC。
要求媒體更正報導,或自己產製優良內容再透過媒體與他人分享,這是「」的能力。
媒體接近使用權包含要求媒體改正不實報導的,以及自行產製內容與他人分享的。
康軒的媒體識讀五字訣是「
、想、查、問、戳」。
解析:「疑」是要有懷疑精神;「戳」是把假訊息戳破。
動手查核訊息的三步驟是「判斷訊息類型」、「檢視」、「比對各家新聞媒體」。
閱聽人對媒體的監督,屬於。
課本指出,不實的假訊息可能影響一國人民的士氣,危及其及社會秩序。
閱聽人解讀媒體的三種能力| 能力 | 做法 | 關鍵名詞 |
|---|
| 辨識事實與意見 | 客觀可驗證的是事實;加入個人主觀判斷的是意見 | 事實/意見 |
| 主動思辨與查證 | 查閱民間團體的「事實查核」報告,或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舉不實報導 | 事實查核、NCC |
| 運用媒體接近使用權 | 要求媒體更正錯誤或不公的報導;自己產製優良內容並透過媒體與他人分享 | 更正權、使用權 |
南一補充南一把假訊息寫成獨立主題,並給出定義:民主國家所擔憂的假訊息是「故意虛構或扭曲事實,意圖改變他人認知,以期謀取經濟利益或達成特定目的之不實新聞或訊息」;且因大眾對新奇事物的好奇心,經過設計的假訊息傳播速度往往快於真實訊息。五字口訣南一寫的是胡元輝教授提出的「忍、想、查、問、戳」——先「忍」住轉傳的衝動(康軒版第一字是「疑」,要有懷疑精神),兩版用字不同要分開記。南一另補法律責任:透過媒體或社群網路發表歧視、偏激、侵犯他人隱私或名譽的言論,若涉及辱罵或造謠,可能觸犯刑法的妨害名譽罪,須負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課本並舉「衛生紙與口罩使用相同原物料」的謠言案,政府澄清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散布訊息者開罰。南一也點名多個查核平臺:真的假的Cofacts、美玉姨、新聞小幫手、MyGoPen、臺灣事實查核中心。
翰林補充翰林談的是「降低資訊科技的風險」,把責任分成三方:政府透過立法加以管理與規範,例如為確保個人資料的合理使用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法,並為防範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進行的性別暴力而修訂刑法相關規定;企業須善盡社會責任,例如電信業者強化資訊安全服務,扮演守門員角色;使用者應培養自律、守法的資訊倫理,注意資訊安全避免個資外洩,瀏覽與傳遞訊息時多方查證思考並注意網路禮節。
💬思考與問答
先想一想再作答,點按鈕看參考答案。列印時保留書寫空間。
Q1為什麼媒體會被稱為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
參考答案:因為在公共議題的討論過程中,媒體是公共意見匯集的重要平臺——它能報導事實提供訊息、設定議題引導民眾關注,並提供平臺讓不同立場的輿論相互討論以凝聚社會共識,因此在三權之外形成一股監督與制衡的力量,被視為第四權。
Q2同樣是「媒體報導與事實有落差」,「未善盡查證的錯誤報導」和「置入性行銷」的成因有什麼不同?
參考答案:錯誤報導的成因是媒體為求快速與獨家報導,來不及或未善盡查證訊息真假之責;置入性行銷的成因則是商業考量——媒體為了追求廣告收益,把想推銷的商品以聲音、視覺等設計融入訊息中,不知不覺影響閱聽人的消費行為。前者是查證不足,後者是有意為之。
Q3社群網路的興起,為什麼會使人民的公共參與變得「容易且多樣化」?
參考答案:因為它同時鬆開了三道限制:閱聽人可以從被動的訊息接受者變成主動的資訊提供者,成為公民記者(自媒體)報導其他媒體忽略的主題;公共政策參與平臺讓民眾線上討論就能把意見送進政策參考,媒體與社群網路成為人民與政府間互動的橋梁;社會運動也不必再親自出席集會遊行,可以透過網路串聯而打破時空的限制。
Q4「一名越南籍移工遭警方開九槍致死」和「警方執法過當」,為什麼一句是事實、一句是意見?這個區分為什麼重要?
參考答案:前者是客觀可驗證的內容,可以查證確認,所以是事實;後者已加入個人的主觀判斷,所以是意見。這個區分重要,是因為閱聽人若把媒體的意見誤當成事實接受,就容易被媒體的立場牽著走;先分清哪一部分可查證、哪一部分是評價,才能做出自己的判斷。
Q5如果發現媒體報導有誤或有失公允,閱聽人可以怎麼做?「更正權」和「使用權」有什麼差別?
參考答案:可以先查閱民間團體提供的「事實查核」報告,或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舉不實報導;也可以行使「媒體接近使用權」。其中更正權是「要求媒體改正」——要求其更正錯誤或不公允的報導;使用權則是「自己動手做」——自己產製優良內容,再透過媒體與他人分享。前者是對既有報導的糾正,後者是主動提供更好的內容。
Q6為什麼課本說「看到重大訊息先別急著分享」?轉貼前查證清楚有什麼意義?
參考答案:因為假訊息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課本以不實訊息影響一國人民士氣為例),基於好意轉傳的資訊也可能變成假新聞瘋傳而造成恐慌。所以要用「疑、想、查、問、戳」五字訣,並以判斷訊息類型、檢視消息來源、比對各家新聞媒體三步驟查核。課本說:轉貼任何資訊前務必確認消息正確可靠,除了是對言論負責,更是保護自己與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