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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軒(主)南一(補充)翰林(補充)
「資源有限,欲望無窮」是經濟篇的第一句話。因為資源具有稀少性,我們「必須」選擇;因為資源有多種用途,我們「可以」選擇。本課教你用機會成本找出最佳選擇,並看懂誘因如何在背後推著我們做決定。
🎯一、為何生活中處處須做選擇?
康軒日常生活中舉凡早餐吃什麼、零用錢怎麼用、假日做什麼,都需要我們做選擇。面臨選擇的原因,是由於人們的欲望無窮,而資源有限且有多種用途。資源泛指可用於滿足欲望所需的有形或無形之物,例如食物、水、金錢、人力、時間等。當資源具有稀少性,不能無止境或無條件的提供人們使用時,就「必須」權衡考量,做出最有利的選擇;例如家庭每個月的生活費用固定,若增加小孩的教育費用支出,就可能縮減家庭旅遊的費用。而當資源具有多種用途時,人們則「可以」選擇如何運用;例如下課時間除了打球,也可以補眠或去逛合作社,端看個人的選擇。要特別注意,稀少性不是指資源數量的多寡,而是相對於人們無窮的欲望而言,無法滿足人們的欲望。人們的欲望無窮、可用資源有限,如何透過選擇把資源做最有效率的分配與運用,使欲望獲得最大滿足,就是本單元要學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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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面臨選擇的原因,是由於人們的,而資源有限且有多種用途。
泛指可用於滿足欲望所需的有形或無形之物,例如食物、水、金錢、人力、時間等。
當資源不能無止境或無條件的提供人們使用時,表示該資源具有。
不是指資源數量的多寡,而是相對於人們無窮的欲望而言,無法滿足人們的欲望。
解析:這是全課最容易被考的陷阱:稀少性是「相對」概念,不是「數量少」。
因為資源具有稀少性,所以人們「」選擇。
因為資源具有
,所以人們「可以」選擇。
解析:「必須選擇」對應稀少性,「可以選擇」對應多種用途,兩者不要對調。
選擇的目的,是把資源做最有效率的分配與運用,使欲望獲得。
南一補充南一多出經濟財與自由財這組專有名詞:必須付出代價才能取用的資源稱為經濟財(如用零用錢買生日禮物);不必付出代價即可取用的稱為自由財(如空氣、陽光)。但兩者的區分並非絕對——「空氣」雖是自由財,在工業發展快速的現代,「乾淨的空氣」卻成了經濟財。南一並用水資源對比:水資源充沛區的乾淨水取得便利,不具稀少性,屬自由財;水資源汙染區的乾淨水必須付出代價才能取得,屬經濟財。
翰林補充翰林把選擇拉到生涯與家庭兩個層次。生涯方面,以運動員為例:歐洲具備完整的足球產業鏈(球隊經紀、防護員、管理員、醫生、公關、廣告行銷等),熱愛足球的人就算無法成為球員,職業上仍有很多選擇;而在臺灣,許多家長考量社會對運動員的刻板印象與畢業出路,基於保護心態不願讓孩子投入體育。家庭方面則舉:家庭收入若有多餘,可以選擇買新冰箱或作為全家旅遊費用;房間分配上可以選擇一人一間,或騰出一間當書房。
⚖️二、如何應用機會成本來做選擇?
康軒俗語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當我們做任何選擇時都必須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就是該選擇的「機會成本」。機會成本如何衡量?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形下,將資源用於某一用途的機會成本,就是放棄的其他用途中「價值最高」者。這個價值可能是喜好程度或滿足程度,也可能是金錢。以小軒挑生日禮物為例:他選擇買球衣要放棄買小說的滿足程度80單位,選擇買小說則要放棄買球衣的滿足程度90單位,因為買球衣的機會成本較低,所以小軒會選擇買球衣。現實生活中我們通常面臨兩種以上的選項,也會用同樣的方式,選擇機會成本最低的選項。此外,在計算機會成本時,除了實際付出的代價,也應該把因選擇而喪失的其他價值一併考慮;換言之,機會成本等於外顯成本加上隱藏成本。例如取消打工去看電影,除了電影票價,還須考慮因未打工少賺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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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任何選擇時都必須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就是該選擇的。
俗語「不可兼得」,說明任何選擇都必須付出代價。
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將資源用於某一用途的機會成本,就是放棄的其他用途中「
」者。
解析:康軒原文用的是「價值最高」者,不是所有放棄選項的加總。
機會成本所指的價值,可能是喜好程度或,也可能是金錢。
面臨兩種以上的選項時,人們會選擇機會成本的選項,這就是最佳選擇。
小軒選擇買球衣要放棄買小說的滿足程度80單位,選擇買小說要放棄買球衣的滿足程度單位,所以他會選擇買。
計算機會成本時,機會成本等於
加上
。
解析:外顯成本=實際付出的代價;隱藏成本=因選擇而喪失的其他價值。
取消打工去看電影,除了電影票價,還須考慮因未打工少賺的。
探究活動中阿餘在電腦公司打工的時薪是元;他若選擇聽演唱會,機會成本是犧牲去溜冰的喜好程度80單位。
機會成本 × 計算方式 × 康軒課本實例對照| 衡量方式 | 機會成本怎麼算 | 康軒課本實例 |
|---|
| 以喜好/滿足程度衡量(非金錢) | 放棄的其他用途中,滿足程度最高者 | 小軒挑生日禮物:選球衣→放棄小說80單位;選小說→放棄球衣90單位。球衣機會成本較低,故選球衣 |
| 以金錢(時薪收入)衡量 | 放棄的其他用途中,收入最高者 | 阿神有速食店、大賣場兩個工讀機會:速食店工讀的機會成本是220元,大賣場工讀的機會成本是190元,故大賣場是最佳選擇 |
| 選項增加到三個以上 | 仍只取放棄選項中價值最高者,不是價值加總 | 阿神又多了加油站工讀機會:大賣場工讀的機會成本提高為200元,雖然提高,但大賣場仍是最佳選擇 |
| 外顯成本 + 隱藏成本 | 機會成本=實際付出的代價+因選擇而喪失的其他價值 | 取消打工去看電影:電影票價(實際付出)+未打工少賺的薪資(喪失的價值) |
| 探究活動:阿餘的週六下午 | 比較各活動的喜好程度,取放棄中最高者 | 聽演唱會90單位、去溜冰80單位→選聽演唱會;若當天必須請假,還要把週六下午2點~5點的工作薪資一併納入考量 |
南一補充南一先補上經濟學的理性人假設:經濟學假設人們會透過理性思考來做選擇,為了自我利益而計較得失,因此會把資源用於能產生最高價值的用途上。南一對機會成本的定義措辭是:「當我們做出選擇時,為了獲得這個選擇的利益,就必須以放棄其他機會作為代價,被放棄的選項中價值最高者,即為該選擇的機會成本。」課本另補亞當.斯密的名言,說明人們追求自利時「不僅有利於自己,也有利於他人」。金錢實例用早餐店時薪200元/書局時薪176元(選早餐店的機會成本是176元,較低,故選早餐店);非金錢實例則用南南大廈(室內空間大但通勤久)與One大廈(通勤近但空間小)的購屋取捨。
翰林補充翰林的定義措辭更寬,值得單獨記:「『機會成本』就是選擇時所付出的代價,而代價不一定是金錢,也可能是心理上喜好滿足的程度。」——這句話沒有把「價值最高者」寫進定義,而是另外用一句補強:「機會成本並不是其他用途的價值加總,而是其他用途中『價值最高者』。」對「兩種成本」的拆法也和康軒用字不同:機會成本=隱藏在選擇後面的代價+實際支出的成本;例子是磊磊請假看電影,機會成本除了放棄打工的薪資,還有看電影的花費。實例上翰林用榮恩在3小時空閒時間裡選看小說或騎單車(非金錢),以及磊磊在發傳單/餐廳外場/超商打工之間的三選一(金錢)。
🧲三、誘因如何影響我們的選擇?
康軒生活中處處可見各種誘因,影響我們做出不同的選擇。誘因是指誘發或抑制特定行為的報酬或懲罰,對選擇具有引導的作用。從目的來看,「正向誘因」可以鼓勵特定行為,是提高報酬或減少懲罰;「負向誘因」則可抑制特定行為,是降低報酬或提高懲罰。例如父母透過增加零用錢鼓勵小孩做家事,是正向誘因;每週減少使用電腦一小時以懲罰小孩不寫作業,就是負向誘因。從方式來看,誘因可分為「金錢誘因」和「非金錢誘因」。例如主辦單位對參加全國排球競賽優勝者給予獎金是金錢誘因,頒發獎狀則是非金錢誘因。人們在做選擇時,會衡量誘因對其產生的利益或損害,以利益最大或損害最小者,作為選擇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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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誘發或抑制特定行為的報酬或懲罰,對選擇具有引導的作用。
從目的來看,可以鼓勵特定行為,則可抑制特定行為。
正向誘因是提高報酬或,以鼓勵特定行為。
負向誘因是降低報酬或,以抑制特定行為。
從方式來看,誘因可分為和非金錢誘因。
對全國排球競賽優勝者給予獎金屬於金錢誘因,頒發則屬於非金錢誘因。
人們做選擇時會衡量誘因產生的利益或損害,以或損害最小者作為選擇的依據。
誘因的兩種分類方式(康軒)| 分類角度 | 類型 | 定義 | 課本例子 |
|---|
| 從目的看 | 正向誘因 | 提高報酬或減少懲罰,以鼓勵特定行為 | 父母增加零用錢,鼓勵小孩做家事 |
| 從目的看 | 負向誘因 | 降低報酬或提高懲罰,以抑制特定行為 | 每週減少使用電腦一小時,懲罰小孩不寫作業 |
| 從方式看 | 金錢誘因 | 以金錢作為報酬或懲罰 | 全國排球競賽優勝者給予獎金 |
| 從方式看 | 非金錢誘因 | 以金錢以外的方式作為報酬或懲罰 | 頒發獎狀 |
南一補充南一的切入角度是「誘因如何影響機會成本」:做選擇時,可能會因為誘因的出現,導致機會成本產生變化;人們如何選擇,取決於這項誘因帶來的利益和機會成本的大小。南一對誘因的定義用字也比較寬——「誘因是能誘使人們改變其行為的因素」,沒有把「報酬或懲罰」寫進定義句。它把四種誘因各配一個例子:正向金錢=參加校園競賽優勝獲得獎金;正向非金錢=協助整理家務得到家人稱讚;負向金錢=在學校弄壞公用設施而賠錢;負向非金錢=學校對違規學生處記過處分(如禁止考場舞弊,違反者記過)。
翰林補充翰林把正/負向誘因定義成「提高利益或降低損害」與「降低利益或提高損害」——用的是「利益/損害」,和康軒的「報酬/懲罰」不同,兩種說法都要認得。翰林對金錢與非金錢誘因的界定是「可以/無法用金錢價值衡量」(金錢如獎金、扣零用錢;非金錢如榮譽、記過)。例子則貼近校園:老師為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課堂活動,給主動回答問題者平時成績加分;學生上課吵鬧則違規記點或扣平時成績。
🚫四、同一誘因為何反應不同?從集點公仔到酒駕防制
康軒相同誘因對不同的人而言,可能因為每個人的需求和好惡不同、須承擔的機會成本不同,所產生的反應也會有差異。例如為誘發民眾消費,超商推出集點兌換公仔活動,對於喜歡公仔且願意收集點數的人有吸引力,但對於不喜歡或沒時間收集的人就不具吸引力。所以當我們要運用誘因來改變人們的行為時,若能先了解人們的需求和偏好,將更能達到期望的效果。政策上也大量使用誘因:環保署規定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時,店家至少須提供價差5元優惠,以鼓勵民眾自備環保杯(正向誘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則修正加重酒駕者及同車乘客連坐的處罰(負向誘因)。依警政署統計,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為酒駕肇事死亡的高峰期。以汽車酒駕為例,初犯罰鍰提高為3~12萬元,10年內再犯最高罰12萬元,10年內超過2次以上者每次按上次罰鍰金額再多罰9萬元,處罰次數與金額均無上限;拒測罰鍰提高至18萬元並採累進處罰;還新增酒駕連坐處罰,駕駛人酒測超標時,同車年滿18歲的乘客也可能被處以罰鍰。但罰責提高仍有民眾抱持僥倖心態冒險上路,因此近年盛行「酒後代駕」服務,車主不必再煩惱隔天回原地取車,這個產業既創造就業機會,也大幅解決酒駕問題、避免酒駕肇事衍生的龐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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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誘因對不同的人,可能因需求和好惡不同、須承擔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反應。
超商推出集點兌換的活動,對喜歡且願意收集點數的人有吸引力,對沒時間收集的人就不具吸引力。
要運用誘因改變人們的行為時,若能先了解人們的,將更能達到期望的效果。
規定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時,店家至少須提供價差
元優惠。
解析:屬於鼓勵特定行為的「正向誘因」,且是金錢誘因。
政府修正
,加重酒駕者及同車乘客連坐的處罰,以根絕酒駕問題。
解析:法規名稱是公民科最常考的填空點,要能寫出全名。
依統計,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為酒駕肇事死亡的高峰期。
以汽車酒駕為例,酒駕初犯的罰鍰提高為元。
汽車酒駕10年內超過2次以上者,每次按照上次罰鍰的金額再多罰萬元,且處罰次數、金額均無上限。
汽車酒駕的罰鍰提高至18萬元,亦採累進處罰,逐次加罰18萬元。
新增酒駕連坐處罰後,若汽機車駕駛人酒測超標,同車年滿歲的乘客也可能被處以罰鍰。
近年盛行的「」服務,可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同時大幅解決酒駕問題。
南一補充南一換一組政策誘因實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民國111年7月14日搭配悠遊國旅補助加碼推出綠色旅遊——只要註冊加入環保集點會員、入住具「環保標章」的旅館並選擇現場付款,除原先的國旅補助新臺幣1,300元之外,可另外獲得綠點住宿抵用金200元。環保標章的驗證標準是「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政策訴求則是「用在地、惜資源、護環境」的綠生活理念。南一另用Google的免費網路服務當延伸思考:能免費使用,是因為使用者已付出「行為模式」這項資訊(裝置資訊、紀錄資訊、位置資訊)作為代價——「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翰林補充翰林對環保杯優惠給了更完整的適用範圍與反面觀察:2022年7月起,超商、速食店、飲料店、超市等四大連鎖業者依法須提供自備環保杯的民眾至少5元的折扣優惠;儘管自備環保杯的人數提高,但也有人認為5元折扣的誘因不足以吸引他們自備環保杯——正好印證「同一誘因、不同反應」。翰林並用露西買衣服把誘因和機會成本綁在一起:百貨公司最後價格3,600元、網購平臺3,400元,露西重視馬上拿到衣服,所以百貨公司的機會成本較低;她的家人重視省下200元,所以網購平臺的機會成本較低。翰林第1章還多出一節「影響消費者的因素」:價格高時消費者少買、價格低時多買(手搖飲45元漲到60元則少買,降到30元則多買),另有個人偏好、收入多寡、預期心理等因素。
💬思考與問答
先想一想再作答,點按鈕看參考答案。列印時保留書寫空間。
Q1同樣是「資源」,為什麼「資源有限」讓我們「必須」選擇,而「資源有多種用途」卻是讓我們「可以」選擇?
參考答案:因為資源具有稀少性,不能無止境或無條件提供人們使用,欲望無法全部被滿足,所以我們沒有別的辦法,「必須」權衡考量、做出最有利的選擇;而資源具有多種用途時,同一份資源可以拿來做A也可以拿來做B(例如下課時間可打球、可補眠、可逛合作社),這給了我們運用的空間,所以是「可以」選擇。前者是被迫,後者是有餘地。
Q2為什麼說「稀少性」是相對的概念?家財萬貫的富人手上的金錢還具有稀少性嗎?
參考答案:因為稀少性不是看資源數量的多寡,而是看資源相對於人們的欲望能不能被滿足。所以即使富人擁有的金錢數量很多,只要他仍然欲求不滿、金錢無法滿足他所有的欲望,這些金錢對他而言仍具有稀少性;反過來說,若某項資源多到足以滿足所有欲望(如水資源充沛區的乾淨水),它就不具稀少性。
Q3如果有三個以上的選項,機會成本是不是要把所有放棄的選項價值加起來?請用阿神的工讀例子說明。
參考答案:不是。機會成本只計算放棄的其他用途中「價值最高」者,因為我們最後只能選一個、也只真正失去其中最好的那一個機會。以阿神為例:原本只有速食店、大賣場兩個工讀機會時,大賣場工讀的機會成本是190元;後來多了加油站的機會,大賣場工讀的機會成本提高為200元——這是因為被放棄選項中「價值最高者」換人了,而不是把190元和200元加起來。
Q4阿神多了加油站的工讀機會之後,大賣場工讀的機會成本明明變高了,為什麼大賣場仍然是他的最佳選擇?
參考答案:因為判斷最佳選擇的標準是「哪一個選項的機會成本最低」,而不是「機會成本有沒有變高」。多了新選項後,各個選項的機會成本都會重新計算,比較之下擔任大賣場工讀生所付出的代價依然是最低的,所以即使數字由190元升到200元,大賣場仍然是機會成本最低、也就是最佳的選擇。
Q5為什麼同一個誘因(例如超商的集點兌換公仔),對不同的人會產生完全不同的反應?
參考答案:因為每個人的需求和好惡不同,因此面對同一個誘因時,各人所須承擔的機會成本也不同。喜歡公仔又願意花時間收集點數的人,收集點數的機會成本低、獲得的利益高,就會被吸引;不喜歡公仔或沒時間收集的人,要花掉的時間成本高、得到的利益低,這個誘因對他就不具吸引力。所以要用誘因改變別人的行為,必須先了解對方的需求和偏好。
Q6酒駕罰責已經不斷提高(負向誘因),為什麼還是有人酒駕?「酒後代駕」為什麼能減少酒駕?
參考答案:因為罰責雖然提高,但仍有許多民眾抱持僥倖的心態,認為自己「沒那麼倒楣」、不會碰上警方臨檢,於是在他們心裡冒險上路的預期代價被低估,負向誘因就失去效果。「酒後代駕」則是從降低守法者的機會成本下手:車主不必把車留在原地、免除隔天回原地取車的麻煩,還能避免遭罰與肇事風險,使「不酒駕」變成代價最低的選項;同時這個產業還能創造大量就業機會,並避免酒駕肇事衍生的龐大成本。